加拿大矿产勘查融资(三)

2024-05-18 01:26

1. 加拿大矿产勘查融资(三)

吴太平
加拿大是世界著名的矿业融资中心,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矿产勘查融资机制。其做法和经验对建立完善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融资机制具有一定的启示。
一 加拿大矿产勘查融资的主要角色
主要包括三类:资金使用者、证券公司和投资者,他们在矿产勘查资本市场上发挥着各自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资金使用者
可以划分为探矿人、小公司和大公司3类。2001年加拿大有553个矿产勘查项目经营者,勘查资金支出5.13亿加元。其中,110个大公司占勘查资金支出的65.3%;小公司405个占勘查资金支出的34%,探矿人38个占勘查资金支出的0.7%。
在加拿大,小型勘查公司的数量很大。根据加拿大矿山手册2002~2003年粗略统计,小型勘查公司有1200多家。其中大部分在TSX Venture和TSX交易所挂牌,还有40家左右不挂牌的公司在加拿大非上市部门交易股票,向公众筹集资金,还有少量只能向数量有限的投资者出售股票,而且股票不能公开交易的私有公司。当一家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希望到一家证券交易所挂牌。在加拿大,公司挂牌的主要途径有初始公开发行、资本集中公司计划和反向购买。公司上市可以为股东提供一个现成的市场,扩大股东基础,提高股票身价,最重要的是通过交易所的条件影响公司股票初始配售。
(二)证券公司和矿业发起人
是指各类从事证券买卖的公司。多数属于加拿大投资交易者协会和TSX、TSX Venture证券交易所。它们以自身身份或代理人身份承销或交易公司证券。在加拿大禁止个人和公司从事股票交易,从事股票交易必须注册为交易商、经纪商、经纪-交易商或证券发行商。无论是在股票交易所上市交易还是在不挂牌市场交易的小型矿产勘查公司几乎完全依赖这些证券公司筹集勘查资金。
承销商通常是专门的投资公司或证券商,通过谈判达成的协定承销公司的股票。有时矿产资产最初的发起人和矿业公司也可以成为承销商。一般来说,承销商自己购买新股票,然后再卖掉。但也存在例外。一是承销商以“最大努力”为基础承销股票,就是承销商尽最大努力代销股票,卖不出去的可以退回,并按销售额收取佣金。二是私下安排,就是证券公司规模很大信用等级很高,向少数几家大的机构投资者发行股票而几乎不承担风险。
不挂牌市场中的证券公司和经纪-交易商将通过电话、邮件直接向公众销售股票,而且由于这个市场的特殊性,该证券公司得不到二次交易的佣金,其收益主要依靠承销股票。
在大多数情况下,成功的融资活动取决于矿业发起人和经纪人的密切合作。矿业发起人是介于矿业资产所有者和投资者之间的中间人。矿业发起人的判断和经验在选择融资来源和确保矿业资产销售者达成最佳交易中是必不可少的。作为对其知识和管理服务的回报,该矿业发起人收取相应的费用,通常是该矿业资产中一定比例的权益。矿业发起人通常掌握公司大量股份并实施有效控制。矿业发起人取得公司控制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向公司出售矿权地,在这种情况下,10%的股票要由第三方保存,未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不能出售。二是在公开市场上购买公司股票,以这种方式取得的股票可以自由交易。一个成功的矿业发起人可以通过自身的活动激发公众购买公司股票的广泛兴趣,促进价格上升。这时发起人和初始投资者可以卖掉公司的股票获利。矿业发起人可以作为承销商与以自己身份购买股票的经纪人签订协定,但也经常采用承销辛迪加的形式来分散承销风险。这样,矿业发起人不仅可以通过交易股票获利,还可以通过参与承销获利。
(三)投资者
包括为矿产勘查提供投资的个人和机构。个人投资者主要包括公司创始人(有时是矿业发起人),其家庭成员和朋友,富人或商人,公众。他们投资高风险的矿产勘查领域,一是出于对企业创始人和矿业发起人的信任,二是为了获得高回报,三是为了获得政府为鼓励勘查投资提供的税收优惠。总体上看个人投资者多数是理智的,其风险投资一般在其收入的5%左右,最多不超过10%。公司创始人、矿业发起人、其家庭成员和朋友、富人或商人还经常成为小型矿产勘查公司的主要股东(占公司股份10%以上),而且通常占据公司总裁、副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董事会主席、董事等主要职位。
机构投资者是小型矿产勘查公司的重要股东。在加拿大大约有200家小型矿产勘查公司至少有一个控股10%的机构投资者作为公司主要股东。这些机构投资者包括各类投资公司、大型矿业公司、小型矿产勘查公司、其他领域的公司。投资公司以投资为目的,通过提供可转换的贷款或直接股权投资持有小型矿产勘查公司的股份。这些投资公司有的来自加拿大,有的来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不少大型矿业公司控制小型矿产勘查公司的股份,一方面是为了充分发挥小公司在勘查上的优势,另一方面也可以按照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对小公司实行控制。这些大型矿业公司事实上起着“风险资本家”的作用。Cominco公司是这方面的典型。主要业务集中在中国的Minco公司就是受这家公司控制的。一些资金实力较强的小型矿产勘查公司也可以在其他小型矿产勘查公司中持有重要股份,以获得对更多矿产资产的控制。个别情况下,一些制药和食品公司也在小型矿产勘查公司中持有重要股份。
二 加拿大探矿人和小型勘查公司的融资方法
对于探矿人和小型矿产勘查公司来说,有许多筹集勘查资金的方式。
(一)以利益条件供给资金协定(Grubstaking Agreement)
这可能是最古老的筹资方式:一个有钱人(一般是当地商人)为一个找矿人提供足够的资金使之能够在整个季节开展野外工作,作为回报,资金提供者获得任何矿产发现收益的一半。
(二)勘查辛迪加(Prospecting Syndicate)
就是一伙人联合起来,通过购买该辛迪加管理人发行的一定数量具有一定面值的单位为一个矿产项目的勘查或初步开发提供资金。这个辛迪加管理者可以是探矿人但更经常是发起人,有权处置该辛迪加的资金,安排勘查活动,或处置通过打桩或购买取得的矿业资产。辛迪加的每个成员共同和分别地对发生的债务负责,而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要按照其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另外,辛迪加的股份通常是可以评估的,至少达到其面值,并且可以要求辛迪加成员为了保持其权益有效,进一步投入资金。辛迪加单位不能发行给公众或者由注册的证券交易商交易。辛迪加很少有能力支持初步开发以外阶段的投资,通常是把其资产处理给一家更大的公司,换取在公司中的股权权益。
(三)联合风险协议、选择权协议和参入协议
联合风险协议(Joint Venture)不是一个法定实体而是一个以合同为基础的经营安排。合同每一方为特定的任务作出一定贡献,对于该任务享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权,并有权按比例分享实物利润。根据联合风险协议,各方独立处理自己的扣除、补贴、成本和利润。通常,大型矿业公司提供勘查资金换取其与小型勘查公司建立的联合风险协议中的权益。
根据选择权协议(Option Agreement),一方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其投入和工作义务从而有权选择获得另一方拥有的矿产资产中的一项权益。
在一个典型的参入协议(Farm-in Agreement)中,一方可以通过在另一方矿产资产上投入特定数量的勘查费用来换取在另一方矿产资产中的所有权权益。
(四)初始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
这是公司在一个股票交易所获得挂牌的传统方式。公司要提出挂牌申请,编制一份招股说明书并由证券委员会批准。招股说明书要提供详尽的信息,为投资者决策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私下安排(Private Placement)
就是承销股票并以很大的数量销售给少数几个购买者,通常是机构投资者。根据经过密切协商的协议,这些懂行的投资者通过购买该公司的股票获得重要的或控制性的权益。如果投资者是以自己的身份购买股票并且满足规定的要求,就不需要编制招股说明书。这种筹资方式由于时间短成本低越来越流行。
2002年,在TSX Venture股票交易所上市的974家矿业公司共筹集资金5.75亿加元,其中90.6%是私下安排方式,6.3%是公开发行方式,3.1%是初始公开发行方式。平均每个公司筹集资金数额为588296加元。
小型矿产勘查公司还可以自己注册为股票发行商并直接向公众发行。它还可以为公司现有股东提供购买更多股票的权利,这种方式被称为“权利发行”(Right Offering)。
总之,探矿人和小型矿产勘查公司融资的实质是,各类投资者通过一定方式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换取在矿产地中的权益或小型矿产勘查公司中的股份。
三、近20年影响加拿大矿产勘查融资的主要因素
据加拿大一家公司调查,1982~2002年间,加拿大共筹集勘查资金70亿加元,平均每年3.5亿加元,这些筹资活动大约是由500家左右的公司完成的。
在这20年的时间内,小型矿产勘查公司的勘查支出经历了3个周期。
第一个周期:从1983年的0.95亿加元(占全部勘查支出的15%),增加到1987年的7.7亿加元(占全部勘查支出的51%),然后下降到1991年的1.1亿加元(占全部勘查支出的21%)。
第二个周期: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1997年增加到近3亿加元(占全部勘查支出的31.5%),达到过高峰,然后开始大幅度下降到1999年的1.4亿加元。
第三个周期:从2000年的1.56亿加元上升到2001年的1.8亿加元(占全部勘查支出的35.4%),然后上升到2003年的2.8亿加元(占全部勘查支出的41%)。
在这个时期影响矿产融资的因素主要包括政府的税收鼓励政策、引入全部流动通过股票、矿产资源的重大发现和1997年BRE-X股票欺诈事件。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加拿大联邦和省政府对矿产勘查一直实行鼓励政策,除允许矿产勘查费用从公司收入中100%税前扣除外,还在不同时期实行额外的税收优惠。例如1983年开始实行矿产勘查耗竭补贴。即每3加元符合条件的加拿大矿查勘查费用可以享受1加元的补贴。这项政策一直执行到1987年,后来补贴率调低,并在1989年以后停止。再比如,联邦政府针对矿产勘查费用急剧下降、矿产储量下降和金属价格低落的状况,从2000年10月开始对矿产勘查实行投资税收优惠。合格的勘查费用可以享受15%的税收优惠。目的是帮助小型矿业公司通过发行流动通过股票增加股权投资。随后部分省份积极响应,也实行了类似的优惠政策。目前,这项计划结束期已经从2003年年底延长到2004年年底并且合格的勘查费用可以在该计划结束的一年内享受税收优惠。
流动通过股票是加拿大为促进矿产勘查投资实行的一项融资机制创新。流动通过股票实行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流动通过股票术语和相关条款于1986年首次出现于所得税立法中。这种办法一直使用至今。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这种机制允许公司将其税收扣减的权利转给投资者。公司可以直接与投资者签订流动通过股票协议,也可以与流动通过股票有限合伙企业签订协议。流动通过股票有限合伙企业吸收公众资金,然后投资到不同的资源公司中。
二是与联合风险协议、联合勘查公司(股东数量不超过10个)或合伙企业不同,这种机制在股东数量上没有实践和法律上的限制,每一投资单位的成本很低,潜在投资者的范围更宽,并可以避免对发行公司现有管理和决策结构产生影响。
三是允许投资者进入资源部门并且主张资源支出而不需要积极参与到资源经营中。流动通过股票的投资者取得一项具有一定投票权的股权权益,其股票可以在一个公认的股票交易所交易,承担有限责任。
四是每个投资单位的成本较低使得投资者在购买一定的股权权益时不至于承受过大的项目风险或部门风险。当投资者通过一个有限合伙企业购买一项股份权益时,投资门槛经常比直接购买略低,并且对特定的投资数量来说,投资者可以实现在多个资源公司投资的目的。
政府对矿产勘查税收优惠政策与流动通过股票融资机制相结合,促进了矿产勘查融资。在矿产勘查耗竭补贴政策的支持下,1983~1990年通过流动通过股票筹集资金总计37.83亿加元。在矿产勘查投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下,从2000年10月到2003年6月,通过发行741笔流动通过股票筹集了4.25亿加元矿产勘查资金。
矿产勘查取得重大发现成为促进矿产勘查融资的重要因素。在90年代初期一系列重要矿床的发现成为刺激矿产勘查投资的重要因素。例如Arequipa Resources在秘鲁发现Pierina金矿,Diamond Fields在加拿大发现Voisey Bay镍矿,Dia Met Minerals在加拿大西北地区发现金刚石矿,International Musto,在阿根廷发现Bajo de la Alumbrera金矿,BRE-X宣称在印度尼西亚发现Busang金矿等。1995和1996年矿产勘查公司成为股市投资热点。这里以加拿大西北地区金刚石矿的发现为例,C.H.Fipke等人经过多年艰苦努力,克服了融资、技术、自然条件上的重重困难终于取得了找矿的重大突破,在加拿大引发了一轮金刚石勘查热潮,大约有200家国内外大小不同的公司卷入其中,圈占勘查用地达10万平方英里。许多投资者竞相购买金刚石股票。Dia Met Minerals公司的股票价格从1990年的每股12分迅速上升到1992年的每股67加元。许多投资者发了财。在这种环境下,筹集矿产勘查资金变得非常容易。
到1997年初,BRE-X在分析样品中掺假的欺诈事件开始被逐步揭穿,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BRE-X公司的股票价格一落千丈,从最高每股280加元下降到一文不值,市值损失数十亿加元,股东遭受巨大损失。一名证券公司的经纪人因无法偿还替投资者买股借的钱而跳楼自杀。小型矿产勘查公司特别是在印尼开展勘查的小公司的股票受到严重影响。在1997年加拿大股票市场损失最大的公司中小型矿业公司占30%。多伦多股票交易所的黄金和贵金属分类指数下降了40%。尽管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加拿大股市上都发生过一些欺诈事件,但就其规模和影响程度而言,BRE-X公司欺诈案是空前绝后的,以至于此后的很多年里,加拿大小型矿产勘查公司筹资处境十分困难。
除了上述因素外,矿产勘查融资还与经济发展状况,矿产品价格、资本市场状况、矿业管理规定有着密切关系。而在过去20年中加拿大矿产勘查融资和支出发生的周期性变化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四、加拿大成为世界重要勘查融资国的有利条件
加拿大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矿产勘查融资国,E.Mahoney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条原因:
一是在距离、时间和文化上与美国投资者接近。正是来自美国的投资者成为加拿大小型矿产勘查公司融资的重要驱动力。
二是同美国股票交易所相比,加拿大的股票管理者和管理规定更有利于矿业风险资本。
三是采矿被认为是加拿大股票交易所交易的核心部分,而在纽约矿业压根就没有受到关注。
四是由于在过去100年有大量的矿产勘查活动在加拿大持续开展,在温哥华和多伦多集中了大量的有经验的勘探者和矿山开发者。
五是由于以上原因在加拿大存在大量积极进取的小型矿产勘查公司。
澳大利亚具备上述2至5个条件,也筹集了大量的矿产勘查资金,但由于上面提到的第一条原因而不能与加拿大相匹敌。
伦敦正在成为小型勘查公司的风险资本市场,但是它也是距离大多数美国投资者太远、太陌生,并且除了第二个条件外其他条件都不具备。
我基本赞同上述分析。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加拿大政府对矿产勘查实行特殊的鼓励政策,而且有大量在矿产勘查融资方面具有专门知识的证券公司和矿业分析师,对加拿大成为世界领先的矿产勘查融资国具有重要作用。
五、对改进我国矿产勘查融资机制的启示
从加拿大的情况看,矿产勘查融资是企业的市场行为,具有周期性变化的特点,同时政府也根据勘查融资市场的变化实施必要的宏观调控。从改进我国矿产勘查融资的机制角度而言,我认为有几点值得重视:
一是要继续抓好大型矿业公司自身投入。就加拿大全部矿产勘查支出而言,大型矿业公司通常占50%~80%。我国矿业企业规模小而分散,经济实力不强。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我国现有矿山企业进行改造,实行矿产勘查投入的税前扣减制度,改革矿业税费政策,增强这些企业投资开展矿产勘查的能力。
二是不断健全完善矿产勘查风险资本市场。加拿大矿产勘查投资者和使用者之间通过各种协议方式建立密切联系,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勘查资本市场。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进一步放宽对从事矿产勘查的企业或个人的资质要求。鼓励个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于矿产勘查,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多样化的投资机制。争取我国证券交易管理机构放宽矿产勘查开发企业上市的标准或开辟专门市场,为其面向社会公众筹集风险资金创造条件。
三是重视发挥政府对矿产勘查融资的调控作用。加拿大有关政府部门对本国矿产勘查行业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及时的调查统计,认真吸纳有关协会团体提出的政策建议,及时出台调控措施,密切跟踪分析政策成效,并不断调整改进,在促进矿产勘查行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这些有益的做法和经验我们要认真研究借鉴。要在充分分析我国矿产勘查投资状况、趋势和问题的基础上,对商业性矿产勘查活动提出扶持措施,包括直接补贴或税收优惠政策等,推动形成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密切结合的商业性矿产勘查运行机制。
四是积极探索我国矿产勘查开发企业到加拿大上市的途径。近年来,加拿大对股票交易所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重组,TSX和TSX Venture都属于TSX集团管理。目前,加拿大正在积极推进各省证券管理规定的整合和统一。我国矿产勘查开发企业到加拿大股票交易所上市虽然要付出一定成本代价,但其上市条件比较宽松,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这样做,有利于促进矿产勘查开发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熟悉了解国际行情和惯例,充分利用国外风险资本,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对我国具有一定条件的矿产勘查企业到加拿大股票交易所上市应当给予扶持和鼓励。
五是吸引加拿大矿产勘查公司到中国投资。加拿大在股票交易所上市的小型矿产勘查公司有1000多家。目前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加拿大本土、南美和北美。与中国有业务联系的只有10多家。许多公司有在中国投资的意向,但是在选择投资项目上存在信息获得和联系渠道方面的困难。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的促进工作,投入一定资金,委托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开展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和服务。

加拿大矿产勘查融资(三)

2. 如何在加拿大投资矿产开发

加多数省的矿业法规鼓励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活动。在矿业活动被许可的地方,法律承认进入该区寻找矿产资源,获得勘查、开发和生产矿产资源的权利。在加开发矿产,必须取得采矿权(miningcenters)和地面所有权(surfacecenters)。采矿权由勘探许可(Pr
ospectorsLicense)、勘区证(MiningClaim)和采矿租约(MiningLease)组成,反映了取得矿业权的程序。地面所有权即是土地使用权。获取采矿租约后的开发工作完全由投资者决定,政府只介入矿山开发后的复垦工作。矿山在开采前要提交复垦报告,由矿业公司与政府达成有关协议并缴纳足够的复垦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政府与矿权人商定,并可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矿区由政府收回,但如果矿山没有完成复垦,政府将不予收回。政府对矿山的监督工作由政府派出的观察员承担,观察员有权命令关闭矿山。加矿业权可以进行转让。基本要求是矿业权转让按法规规定的样式,以书面形式由当事人执行。矿业立法特别强调书面形式,否则没有强制力。勘区证(miningclaim)的转让则不要求法规同意,一些管理当局,包括安大略省则要求签发采矿租约的权威部门的书面认可。在加拿大,首先获取矿权的往往是个人或小矿业公司。小公司由于资金有限,往往只做一些初步的勘探工作,一旦发现矿体,便将矿权转让给大的矿业公司。现在,大矿业公司越来越依赖于从小矿业公司收购矿权。政府对矿权转让不予干预,矿权转让所得一部分是现金,一部分从利润中分成取得(最高可达50%)。目前,加拿大比较流行大矿业公司与小矿业公司组建合资企业,因为这样大矿业公司可以通过用勘探费抵扣税前收入达到避税的目的。在加投资的外国矿业公司也可通过组成“主要商业公司”(Principal-BusinessCorporation)来获得一些特殊的税收优惠。“主要商业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的主要业务直接与矿产或油气活动有关,如勘探、开发、提炼和加工。通过组建“主要商业公司”,一个非加拿大居民的外国投资者可以:使用“全部流动股票”机制来获得额外的国内融资;得到勘探开发费用100%的销账和不定期的延后,以及购买资源财产成本30%的分期偿还优惠;获得未开发矿产和主要扩张资本成本的加速资本折旧补贴。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爱问

3. 加拿大风险勘查公司融资体制的启示

黄彩丽 杨群周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矿产勘查方面,勘查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投入。改革开放后部分社会资金也进入了勘查市场。据刘益康的研究,2002年全国固体矿产勘查的总投入为19.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投入8.4亿元,占总投入的42.7%。社会投入为11.4亿元,占总投入的57.3%。社会投入包括矿业投资者、矿业企业、地勘单位自筹、外资等。其中民营资本已占了相当比例。2002年固体矿产勘查社会资金投入超过国家财政投入,是我国矿产勘查史上的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近两年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社会投入大幅度减少,为拉动内需政府投入大幅度增加。矿产勘查是个高风险领域,找矿的成功率不到5%。将政府资金大量投入这个高风险领域,这个问题值得探讨。加拿大风险勘查公司融资体制也许能给我们以启示。
一、加拿大风险勘查公司融资体制
目前,加拿大的资本市场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矿业资本市场之一,尤其是在风险勘查资金的筹集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截至2005年底,共有190家高级矿业公司在高级板(相当于主板,TSX)上市,股票市值超过1300亿加元;另外,还有超过900家初级矿业公司(又叫资源性公司)在风险投资板(相当于创业板,TSX-V)上市,占整个风险投资板股票总市值的35%。加拿大的矿业股市值,约占世界矿业股市值的48%。
在过去的几年里,加拿大对全国的股票交易所进行了重大的改革,把以前位于温哥华、阿尔伯特、魁北克、蒙特利尔的区域性初级股票交易所合并成单一的初级市场,即加拿大风险交易所。后来,加拿大风险交易所又被并入温哥华交易所,形成了加拿大单一的国家级资本市场———多伦多股票交易集团。现在,加拿大股票市场由一个高级和一个初级两个股票市场组成。多伦多股票交易所的交易对象是成熟公司,而温哥华风险交易所的交易对象是初级公司。
温哥华证交所对风险勘查初始上市要求不高,满足下列条件即可:

地质找矿技术经济管理研究

初级矿产勘查公司在温哥华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对容易,而筹资难。上市成功不等于筹资成功。没有一个资深独立勘查地质学家认可你的“找矿故事”,公司的领导层,在勘查圈内没有知名度,是不会有多少人买你的风险勘查股票的。
加拿大的矿业小公司,像开发一个软件一样,可以用私募的方式筹资,然后到创业板上市。风险勘查,其实就像研究新药品和开发新软件一样,关键是一个理念,在风险勘探领域,则要讲好一个故事,说服投资人,在某个区域是可以找到矿的,有一些机构和人就买他的股票,一旦找矿成功,股价就会几倍几十倍的上涨。
初级矿业公司吸引投资人的“那个故事”颇为重要,不能自己讲,要独立勘查地质学家来讲。投资人是否买你股票,会看你的团队行不行,如果这个团队历史上为股民赚过钱,他们可能会继续捧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慧眼识真金,这个人虽然没有名气,但想法很有创意,投资者可能也愿意为他花一笔钱。
另外,给予拥有天才构想的地质学家以丰厚回报,也是加拿大等国风险勘探公司能遍布全球的重要原因。据介绍,“一个具有关键技术和关键思路的技术骨干,在勘探成功后,得到几百万、几千万甚至更多的收入是正常的。”他们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是一套成熟的风险勘探机制在发挥作用。
目前外商在国内进行风险勘查的公司较多,据不完全统计,仅加拿大就达37家(表1)。
表1 加拿大在华进行风险勘查的上市公司情况


续表


二、国内风险勘查融资现状
目前,中国的几个矿业圈内的上市公司也活跃,如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西部矿业有限公司、灵宝黄金有限公司、洛钼集团、神火集团等都在加大商业性矿产勘查投入,获取探矿权,探矿增储,依靠地勘单位,实现资源扩张的发展方向。一些有实力的企业也在向这方面发展,如中铝、永煤集团等。总体看来,几个上市公司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
另外,中国的地质勘探队无论是机制还是薪酬,都没有这么灵活。因为多数地质队是事业单位编制,资金由国家划拨。哪怕是在矿上打几口井,都是年初计划好的,如果要改动,还要打审批报告,等等,程序十分繁琐。如果真的发现了一个好矿,作为发现这个矿的技术骨干,一个“五一劳动奖章”,然后是十万、二十万的奖金,比风险勘探公司的回报差得远了,如果勘探队也搞几百万、上千万的奖励,制度就不允许。
除了机制之外,加拿大等国的高度繁荣和活跃的矿业权交易和资本市场,也让风险勘探商们在全球获得成功。反观中国,矿业上市融资仍是凤毛麟角。
三、高风险中的高回报
下面以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为例对此予以说明。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是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所属的河南有色地质矿产有限公司与加拿大希尔威金属有限公司(Silvercorp Metals Inc.)的全资子公司英国威克多矿业有限公司(VictorMin-ing Ltd.)进行合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对河南省洛宁县沙沟铅锌矿等矿产资源开展风险勘查与开发。加拿大希尔威金属有限公司是一个在加拿大一板交易所(多伦多)上市的公司,有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加拿大希尔威金属有限公司占公司权益比例的77.5%,河南有色地质矿产有限公司占公司权益比例的22.5%。
外方在此投资的主要依据是:大的成矿背景有利,位于盆地的边缘;在规模很大的1∶20万银异常范围内;有航磁、重力异常(推断有寨凹隐伏岩体);有1∶5万分散流异常;矿区内含矿构造破碎较多,已发现的达30余条,主要分布于矿区西北部4km2的范围内,基本呈密集平行分布,含矿破碎带延伸方向以北东、北北东向为主,其次为近南北向;地表、近地表有矿(尽管多已采空);深部有矿(ZK0816)。
两年多来的勘查投入情况如下:①2004年勘查投入650万元,完成坑探掘进进尺1450m,完成坑道钻探510m。②2005年勘查投入3400万元,完成坑探掘进22662m,钻探12143m(78个钻孔)。③2006年勘查投入4700万元,完成坑探掘进30100m,钻探33470m(132个钻孔)。
通过以上工作获一个银中型,铅锌中型的铅锌银矿床。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底取得月亮沟铅锌银矿采矿证,当年实现销售收入2亿多元,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超过7亿元,净利润超过5亿。中方在该项合作中从经济上受益匪浅,而加拿大希尔威金属有限公司的股票价格也在与中方的合作中得到大幅度的攀升(上涨70多倍),目前是数十家在华进行风险勘查的加拿大上市矿业公司中股票价格最高、最为成功的公司。
四、加拿大风险勘查公司融资体制的启示
如前所述,矿产勘查是个高风险领域,将政府资金大量投入这个高风险领域是有问题的。在融资领域,中国应向西方国家借鉴,尤其是加拿大。他们不需要“二权价款”、“基金项目”等,就是靠风险股市。另外,将“彩票”机制引入到风险地质勘查融资,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加拿大风险勘查公司融资体制的启示

4. 如何在加拿大投资矿产开发

加多数省的矿业法规鼓励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活动。在矿业活动被许可的地方,法律承认进入该区寻找矿产资源,获得勘查、开发和生产矿产资源的权利。在加开发矿产,必须取得采矿权(miningcenters)和地面所有权(surfacecenters)。采矿权由勘探许可(Pr
ospectorsLicense)、勘区证(MiningClaim)和采矿租约(MiningLease)组成,反映了取得矿业权的程序。地面所有权即是土地使用权。获取采矿租约后的开发工作完全由投资者决定,政府只介入矿山开发后的复垦工作。矿山在开采前要提交复垦报告,由矿业公司与政府达成有关协议并缴纳足够的复垦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政府与矿权人商定,并可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矿区由政府收回,但如果矿山没有完成复垦,政府将不予收回。政府对矿山的监督工作由政府派出的观察员承担,观察员有权命令关闭矿山。加矿业权可以进行转让。基本要求是矿业权转让按法规规定的样式,以书面形式由当事人执行。矿业立法特别强调书面形式,否则没有强制力。勘区证(miningclaim)的转让则不要求法规同意,一些管理当局,包括安大略省则要求签发采矿租约的权威部门的书面认可。在加拿大,首先获取矿权的往往是个人或小矿业公司。小公司由于资金有限,往往只做一些初步的勘探工作,一旦发现矿体,便将矿权转让给大的矿业公司。现在,大矿业公司越来越依赖于从小矿业公司收购矿权。政府对矿权转让不予干预,矿权转让所得一部分是现金,一部分从利润中分成取得(最高可达50%)。目前,加拿大比较流行大矿业公司与小矿业公司组建合资企业,因为这样大矿业公司可以通过用勘探费抵扣税前收入达到避税的目的。在加投资的外国矿业公司也可通过组成“主要商业公司”(Principal-BusinessCorporation)来获得一些特殊的税收优惠。“主要商业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的主要业务直接与矿产或油气活动有关,如勘探、开发、提炼和加工。通过组建“主要商业公司”,一个非加拿大居民的外国投资者可以:使用“全部流动股票”机制来获得额外的国内融资;得到勘探开发费用100%的销账和不定期的延后,以及购买资源财产成本30%的分期偿还优惠;获得未开发矿产和主要扩张资本成本的加速资本折旧补贴。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爱问

5. 加拿大矿产资源评估

赵左
一、引言
加拿大是一个联邦体制的国家。联邦政府、省、地区和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人都是通过个自独立选举产生的。因此,加拿大在国家、省、地区、市及地方政府之间,只有各政府管辖区域范围大小的差别,没有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联邦政府主要是管理国家军队、海域、领空、属于英国女皇的土地、各省交界部位的公益事业等。联邦政府无权干涉各省的行政管理,包括土地及矿产资源的管理。而各省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和民众的要求,制定个自独立的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因此,在加拿大没有统一的矿业法规,省政府有权在任何时候根据各自的情况进行修改。
加拿大的矿业是以各省为单位独立管理,学会、协会和联合会等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不断改进各种行业标准。甚至股票交易市场也是由所在省证券交易所自己制定各种股票上市和交易等规则。
在加拿大,各省政府管理着自己所辖区域内的一切。在矿业方面各省政府都有自己独立的矿产(自然)资源部,执行矿产资源管理的各项职能,包括探矿权、采矿权、采矿证的登记和管理。各省也有地质调查局,负责本省区域内的公益地质测量和填图等基础地质工作,主要目的是为矿业开发提供或公开基础地质数据和资料。
在税收方面,加拿大联邦政府和省政府是分开征收的,并且征收的比率不同。收税的种类和项目也是世界上最多和最高的国家之一。对各种经营、生产(包括矿业等行业),主要是依据其收益进行征税。
二、加拿大矿业
加拿大是世界上最大的矿产品出口国之一,生产超过60种的矿产品和金属。在2002年,加拿大有204个金属、有色和煤矿企业,3000个采石、砂和砾石场,50个有色冶炼厂、选矿厂和钢铁厂。加拿大的钾盐和铀的产量在世界上排名第一,镍、石棉排名第二,锌、镉、钛精矿、铝、铂族金属、盐、金、钼、铜、石膏、钻和铅产量在世界上排前5名。加拿大现在也是金刚石生产国。
矿产作为加拿大经济重要产业已有150年,其出口量超过加拿大出口总量的15%,并为加拿大公民提供高收入的熟练工作岗位36.7万个。2001年底,在加拿大注册的矿业权超过3000个,矿业融资超过130亿加元。加拿大的矿业公司在过去的10年里已经成为在其他国家投资矿业的主力之一,其商业地质和采矿业已经进入到150多个国家。加拿大80%的矿产及矿产品是用于出口。加拿大也是最大的矿业金融中心,其矿业融资量超过用于全球矿业开发资金量的60%。
加拿大的矿业勘探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政府为加强矿业发展实施减税和购买矿业股票免税政策时开始振兴。从1996年起,加拿大开始采用矿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
三 加拿大矿业融资发展背景
在过去,由于矿业投资的风险性以及未来还贷所要求的现金流量不确定,矿业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用其某个矿山或有限的矿山资产为股本。由矿业公司再投入现金用于以后的勘探、扩大和开发。为了吸引投资,通过买卖和转让使矿业项目股份化。在加拿大,矿业公司以勘探为目的进行融资的通用做法是发行免税股票。免税股票就是持股人享受勘探费用中的免税部分,即:是持股人而不是矿业公司得到免税。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合资公司成为开发矿业项目的通用做法。这主要是能将风险分担到各合资伙伴身上。除了合资各方投入资金或现金作为资金来源外,合资公司在融资方面也更为容易。出资方能够从多方合资中得到保障。同时由于参与者数量的增加,也就增强了项目成功的可能性,并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由于开发大型和新矿山项目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这一点尤为重要。
四、在证券市场中披露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要求和规范
在加拿大矿业股票市场中,有一些非常详细规范。任何上市的矿业勘探公司都有责任向股市公开其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的情况,并要确保其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拿大国家规范43-101号矿业项目披露标准(国标43-101号)就是证券市场中已经被认可的统一要求。
在各种不同的情况下都要有技术报告。报告的编写标准就是参照加拿大证券标准43-101号及其公司政策和43-101F1号表。必须是有资格人准备这份报告,而且公司要能够解释报告中没有依照43-101国家标准的部分。证券市场的作用就是向股市公开由公司披露的或是向证券市场提交的并且也是公司可以直接使用的所有技术报告。
证券市场期望公司向股市公开的技术报告包括(不是一定要)下列内容:
(1)公司正在从哪里融资;
(2)大多数有关获得矿权的文件都要包括股票发行内容;
(3)为获取矿权而进行的股票发行;
(4)报告中要有对探明或控制资源进行的评估;
(5)报告中要有对探明或可能性储量进行的评估;
(6)要概要完成初步或最终可行性研究;
(7)通过由公司公开的阶段性技术报告对正在进行中的项目做出评价。
矿产资源和/或储量的正确分类对未来市场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矿产资源和/或储量的披露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1)所有矿产资源/储量的评估都必须是由一个有资质的工程师或地质学家来承担,他的名字、资质及相对该上市公司或人的独立性应该进行披露。如果这个人与该公司有着亲密关系,那么他的评价和结论就应该由一个真正有资质的独立人进行复核和确认。
(2)真正有资质的人应该单独准备一个评论性的技术报告对资源/储量进行肯定。这份技术报告可用来由证券市场向公众公开;
(3)上市公司对资源/储量进行分类和报告时的参考标准就在国标43-101中;
(4)在披露报告中应较详细的说明每一种类型资源/储量的量和品位。不能用金属含量、相当金属量、总金属量及未分类的或混在一起的量来表示。
(5)在披露资源/储量时应包括用于进行资源/储量评价时所采用的采样点和钻孔的距离。也应该提供报告中用到的有关其他重要假设、参数和方法。报告中,在探明和可能储量分类或探明或控制资源分类中,应有一个用适当独立性的检验和分析样品的过程,对采样程序和结果进行校验。
(6)要由真正有资质的、具独立性的工程师或地质学家估算未来现金流量数据的贴现率,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分析。这些数据应该有一个被认可的独立的可行性研究,至少是一个较详细的初级可行性研究作为支持性文件。重要假设和参数也应该进行披露,如较详细的工作成本、回收率、贴现率、矿山寿命、产量、资金成本、环境保护成本、闭坑和复垦成本、金属价格及这些数据如何确定等。这样的估算应该严格地按照国标43-101号中所定义的探明和可能储量标准。
由于矿产勘探业的多样性和缺少一个统一的标准,加拿大证券市场为了行业和投资者的利益,对披露技术报告提出了指导性的标准。
五、加拿大与中国在矿业权概念上的不同
加拿大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具有省或地区政府的主权性质。省或地区政府作为其管辖区域内的一切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主体,并制定与矿产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和法规。例如:在纽芬兰省,就有与其他省不同的矿业法规。该省政府为了保护矿产资源,规定开发矿产资源必须交纳资源税等。
各省或地区政府作为其管辖区域内维护公民利益的代表,在管理矿业开发方面必须以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公民利益为出发点,决定矿业权的审批和登记。
例如:在安大略省的萨德波里(Sudbury),墙桥矿业公司(Wall-bridge Mining Company Limited),为了在一个湖上进行钻探施工,花费了一年半的时间才获得了探矿权。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该公司要多次邀请省内知名教授、环境保护及相关法律人士与当地政府、社会团体和当地居民以公开大会的形式,对该项目进行讨论。根据意见和建议,多次修改设计方案。公司必须要给当地民众详细说明,这个工程可以给当地居民带来的利益和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要详细解释如何避免产生不利因素和产生后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也就是说,必须得到当地居民的完全同意之后,公司才能得到政府的批准。在2002年冬季,该公司趁湖面结冰,租用了7台钻机同时在湖面上开始进行钻探。可望在2003年春季到来之前,完成施工,并取得预期成果。
中国的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具有国家主权的性质。这种主权属性表明,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具有统一性和惟一性。国务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一切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主体,在可以享有所有权的矿产资源种类和范围上不受任何限制;国务院作为矿产资源所有权的主体,意味着任何一个国家机关和地方人民政府都不能完全拥有矿产资源所有权人的权能,每个国家机关和地方人民政府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代表国家行使处分和利用矿产资源的权能。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国家主权性质决定了矿产资源所有权人与矿业权人之间的关系,国家可以根据需要依法对矿业权进行征收、征用或征购。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国家主权性质也决定了矿业权审批登记制度的重要性。
六 加拿大与中国的矿权评估
在加拿大,由于是联邦制国家的管理体制,使得矿业权的价值是由一种完全自由和开放的市场定价机制来决定,完全是以价值理论和供求关系来确定价格。政府不干预矿业权转让的过程,也不参与矿业权的评估和定价。矿业主管部门只负责对矿业权转让产生的结果进行登记。因此,矿业权价值评估完全是一种市场和行业行为。其定价完全是根据公司在转让或合资时,双方根据其远景和可能产出的利润议定价格。
由于矿业权是有价转让,而且矿业权或矿产资源评估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因此在估价方面自然就产生了方法研究。矿产资源的分类和评估方法、矿业权的评估方法,均由行业协会、学会、科研机构、咨询公司和矿业公司等通过探讨、研究、统一概念,最终达到行业公认合理的评估标准。
在中国,矿业权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既不能单一以劳动价值理论来确定交换价格,也不能单纯从供求关系来确定交换价格。因此,对矿业权价值的评估,则成为矿业权市场建设的重要课题。在矿业权评估中,必须要考虑国家利益,其中包括必须交纳的与矿产资源相关各种税费,如:资源补偿费、资源税和矿业权使用费等。目前,矿业权评估主要有收益、成本、市场3种途径。
在中国的矿业权转让方式主要有:出售、交换、作价出资、赠与和继承几种形式,其中出售和作价出资是主要的两种方式,转让的只是矿产资源的使用权即矿业权,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主体仍然是国家,而且永远是国家。矿业权的转让要经过国家矿业权管理部门审批。
七、矿产资源的分类
在加拿大,勘探权的价值就是指那些还不曾发现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矿床。勘探权在进行买卖、转让及合资时,都是基于可能会发现具有经济价值的矿床的存在。因此,矿产资源评估的内在价值就是以勘探矿产资源远景为基础。
加拿大的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主要是由加拿大矿业、冶金和石油协会(CIM)在1996年9月出版的“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种类、定义和指南”中进行了明确的解释。这个“指南”目前在加拿大编写矿产资源和储量信息和分类的报告系统中,已经被广泛用作参考。此后,加拿大矿业和冶金学会(CMMI)也出版了与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南非和美国相同的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定义和报告系统。
1997年6月,安大略省证券委员会(OSC)和多伦多股票交易所(TSE)成立了矿业标准执行署(MSTF)。根据加拿大证券管理委员会43-101号国家规范,MSTF在1999年1月公布的“设立新标准”最终报告中,专门推荐采用CIM指南。该指南随时间进行了改进,并在加拿大提交勘探信息、矿产资源和/或矿产储量报告中被认为是CIM标准。CIM标准并不包括公司要提交给政府机构的报告,因为政府可能会对矿产报告的内容有另外的要求。
CIM标准是编写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和储量报告的最低标准。尽管没有限定,上市报告中应包括:公司年报、季报、技术报告和出版物。对于CIM标准来说,技术报告就是含有对勘探报告、矿产资源或储量报告中的计算和解释的相关支持性文件。
以地质勘查程度增加为序,矿产资源被分为推测(Inferred)、控制(Indicated)和探明(Measured)等类型。矿产资源不包含为了最终经济性开发还没有进行合理勘探的矿床部分。
应该注意到,矿产资源的描述是有时间性的,它受到技术、基本建设、金属和矿产品价格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由于随时间各种不同因素变化的影响,矿产资源中的有些物质会增加或减少。
在加拿大,矿产资源包括贱金属、贵金属、煤和工业用矿物,不包括石油、天然气和地下水。矿产资源也是能够通过采样信息和地质资料勾画出现在或未来具有经济价值的矿床或矿产聚集体。
当采用数据和地质资料仅足以描述出具有经济远景的矿床时,所估算出的品位和量应该算是推测资源。
推测资源量相当于在我国定义的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其推断可信度还不足以用来作为有意义的技术和经济参数,也不足以值得将其经济可行性评价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探明资源指资源中,品位、量及其他如地质和矿体延续性特征等,可以作为决定主要投资依据的那部分资源。
实测资源是指工作程度很高的资源。负责评估的人没有理由怀疑用所述的品位和矿石量的变化作为经济评价依据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针对上市报告中的矿产资源,还有另外的分类方法,即未发现资源。这种资源对政府长期计划和从事最初级勘查的公司具有重要意义。未发现资源还可以再分为假定资源和预期资源。
因此,在矿产资源分类方面,中国和加拿大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从概念上来讲,中国的矿产资源分类要比加拿大的分类要更详细。
八、矿产资源评估对象
加拿大矿权评估中是将评估对象当作一种资产来进行定价。也就是说这种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Surface Property)、勘探权(Exploration Property)、采矿权(Mining property)、采矿证(Mining lease)等统称为矿业资产,并按下述内容进行分类。
矿业资产主要有3种类型,其评价方法也各不相同。它们是开发型资产、勘探型资产、边际开发型资产。这种分类主要是根据技术资料,而不是根据资产占有类型。
开发型资产是那些已经显示存在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矿床,包括生产中的矿山。这类资产的工作程度很高,可以满足根据现有可靠资料用贴现现金流量分析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总的来说,这些资料包括具有相当可信程度的可采储量、可实施采矿方案和生产量、选冶试验结果和回收率、资金和运作成本预算、环境和复垦成本预算及产品价格预测。
开发型资产的价值就是依据一系列估算现金流量、反映采矿项目风险的、有适当贴现率的净现值。开发型资产包括生产中的矿山和那些经济型开发是可行的、已经计划的和正在建设中的资产。
勘探型资产是指那些还没显示出存在有经济价值的矿床的资产。勘探型资产的真实价值就在具有经济价值的矿床的发现和存在潜力。尽管只有少量的勘探型资产最终转变为采矿型资产,但是只要对勘探远景进行合理可信的评估,它们是有价值的。勘探型资产还可以再进一步分为具有或没有可以计量的矿产资源。
边际开发型资产是位于勘探型资产和开发型资产之间的一种。这种资产是在环境得到改善时,那些含有圈闭良好的矿产资源就会成为具经济价值的可采的储量。有足够可信的数据说明这个矿产资源在评估时的技术条件下是属于边际经济型。环境改善可能包括商品价格、技术改进和当地基本建设等。这种资产在这里就叫边际开发型资产,也包括由于商品价格低而暂时关闭的矿山。
九、评估目的
矿产资产的评估目的主要包括:兼并、收购、交易、最初上市定价、资产协议、诉讼、征用和保险索赔。
价值和评估是指市场价值或含有各种矿产占有类型的矿业权公平市场价值,包括矿产权、开发证、采矿权和采矿证及具有矿产权的专用土地。公平的市场价值是指在某基准日,自愿购买者在公开的市场中向自愿出售者支付现金购买某一矿产资产的货币量。
在这个对矿业资产关键的定义中,重要的概念之一就是评估有效日。因为矿业资产的价值是随时间而变动的。它取决于相邻资产事件、市场利益、商品价格等。有效日在征用、保险索赔和诉讼等事件中具有发生争议问题的可能性。由于征用或法律原因迫使在市场条件不好的情况下进行评估,所以资产的所有者会认为在将来市场条件改善时,资产会更有价值。
十、矿产资源评估
未开发矿产资源的勘探区块包括没有勘探历史的区域,到那些勘探程度不够但含有矿化(或矿产资源)的区域,到较高勘探程度但连续性不够,或可采性及选冶性差的并在评估时还没有进行开发利用的矿产地或矿床。这并不意味这些矿床没有价值。
估价的目的就是确定一个“公平市场价格”。它是根据评估时点(即:市场、商品价格、经济等等)在愿买和愿卖者之间以现金价或相当现金价格,通过双方慎重考虑和相互独立见解和行为,并在公开和无限制的市场中以最高协议价格成交来定义。
评估的目的就是采用尽可能排除主观性的方法进行评估,达到一个公平的市场价格,使得矿权人就是在一个没有被认可的公开市场中,仍能够完成转让。
十一、评估方法
勘探权和未开发矿产资源的公平市场价格可以由4个方面来确定:地质要素;成本;市场或收益。对于没有矿产资源的资产用收益法是不妥的。地质人员常采用下列方法来确定价格。
(1)对地质方面包括矿山、矿床和基本建设等条件进行分级和分类(地质要素法)
(2)如果依据充分,对以前的勘探成本和结果进行评估,同时对未来勘探成本和计划进行评估(价值评估法)
(3)在资产交易之前的而且是近期相关的、有可比性的资产交易(市场法或可比交易法)
对于已经用钻孔探明了有未开发矿产资源的勘探权进行评估,采用收益法可能是最贴切的,即:如果在评估时点上,该矿床还没有进行商业性开发,就要对矿床(资源)生产的可能性进行细分,并对现在进行贴现,预算从开采该矿床会得到的税后现金流量。
在加拿大矿业权转让和矿业股票市场中,初级矿业公司是矿业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生产和经营的主体。这些初级矿业公司就是利用自己的矿业权,通过上市融资进一步扩大勘探成果。目的是要通过矿业权转让获得利润或是用矿业权与大公司合作,进一步扩大自己公司的规模和知名度,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十二、结论
矿业融资在加拿大有30年的历史,已经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矿业可持续发展的系统。这套系统得到了联邦政府和大公司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加拿大在矿业融资方面有许多可取的经验值得中国在矿业界改革和发展中借鉴。
中国作为世界上五大矿产资源丰富国家之一,已经发现了世界上几乎所有已知的171种矿产。在中国已经发现的矿点有20万个,其中有2万个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勘探。
目前在中国矿业公司中,随着政府勘探投资的减少,直接用于地质勘探方面的费用很少。但是在中国有许多非矿行业公司对投资矿业开发的兴趣不断增加,这也会使勘探资金方面得到改善。
根据加拿大矿业发展的经验,初级矿业公司在加拿大不但是矿业融资的主导力量,也是加拿大股票市场的主体。在矿业发展条件方面相比较,中国已经具备了一些建立矿业融资市场的有利因素。
(1)为了与国际矿业发展规范接轨,中国政府已经在不断修改和更新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规。
(2)为了进一步发展中国的西部,中国政府发布了许多优惠政策来吸引更多的投资用于中国西部的矿业开发。
(3)中国的地勘单位中有许多受过良好教育、有着丰富地质找矿经验的人员,他们可以成为组建初级矿业公司从事商业地质和采矿业的技术骨干。
(4)在中国特别是西部地区,有许多地方还未开发。因此有着更多发现新的矿产资源和找矿靶区的机会。这也是吸引外部投资的有利条件之
(5)在矿业发展中,中国有着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的需求。
(6)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进入WTO后,使得中国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明显增加。
(7)中国在矿业开发方面的投资环境正在走向成熟。按照WTO的要求,中国政府已经实现其在矿业及矿产品关税方面的承诺。
(8)在最近的几年里,中央政府已经开始进行矿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并建立起了矿业权市场。公平的矿业权市场的建立表明国家将其在矿业资产方面的部分利益私有化正在得到发展和推进。
(9)中国有需要建立像加拿大那样的具有国际水平的跨国大型矿业公司需求。所以,需要引进国际上公司兼并和收购理论。
(10)中国大多数省级地矿(冶金)等局在其所在省内拥有矿业权,这将是这些局建立矿业投资公司(Royalty Company)、合资公司或其他类型的合作公司的基础,从而可为矿业勘探和开发吸引更多的投资。
上述这些有利条件仍不足以吸引西方大量的矿业投资到中国。加拿大的大多数对中国矿业开发感兴趣的矿业公司对他们的投资感到不放心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需要尽可能多的有关勘探靶区的信息。他们对中国公司喜欢展示对投资者有兴趣的项目,但却把与该项目相关的资料甚至基础资料保密。
(2)有些与勘探和采矿业相关的法律、规定、税和费,特别是地方规定还不明确。投资者不清楚在直接用于地质勘探或采矿项目方面的费用之外,还需要支付多少费用。
(3)对投资者来说最重的因素是如果他们的项目开始生产,他们要知道如何将他们的投资和利润转回他们自己国家的途径。
十三、建议
在过去的10年里,中国经济快速增长有目共睹。最近几年,在中国经济向市场化转变的过程中,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吸引外国投资最大的受益者,其中也包矿业。今年3月9日和12日期间,在加拿大政府非常重视的PDAC年会上,就专门为中国矿业投资安排了半天时间的专题讨论会。讨论会上代表们的发言引起了众多与会者的关注和兴趣。这足以说明中国的矿业开发市场已经在国际同行间受到了重视。
为了进一步推进矿业勘探和采矿业的发展,中国矿业权市场已经在政府和私营矿业公司之间发展起来。通过矿业权(勘探权和采矿产权)的转让,矿业公司为在新的找矿靶区开展进一步的勘探工作得到了资金。
矿业权市场的建立表明国家已经开始将其在矿业项目上的部分利益私有化来吸引新的投资和技术。这也是解决一些地勘单位缺少勘探投入问题的一个好办法。
通过在加拿大的短期培训,对加拿大的矿业发展有了一定的了解。为了加快矿业融资市场的建立,提出如下建议提请选择:
(1)为了适应在中国建立矿业融资市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矿产资源及相关法规。
(2)将部分国有地矿项目私有化,盘活矿业资产,吸引西方矿业公司的投入和技术
(3)确定国家参与矿业开发项目的基本点
(4)与省级政府一起为矿业公司制定出一套可行的操作系统来打破由于各种复杂规定所造成的障碍。
(5)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地方地勘单位中一些有经验的专家出来创建私有初级矿业公司,并使其成为未来中国地质勘探业和矿业融资市场的主力,同时建立起良好的经营环境。寻求多种方式鼓励投资公司为初级矿业公司,特别是新成立公司,提供起动资金。
(6)继续为国内和国际投资者提供参与未来矿业开发的机会。
(7)进一步利用网络技术与国际矿业信息沟通。
(8)借鉴加拿大为促进矿业开发采取的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及普通公民用于矿业投资部分减免所得税等方面的经验,使矿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得到加强。
(9)让矿权持有者的地勘单位认识到只有让矿业权进入市场才能体现其价值并获得利润。
(10)加快在中国股票市场中建立创业板块。
(11)鼓励引进新的地质、地球化学和物探技术和方法,用于在认为没有开采价值的老矿中发现新的矿产地。
(12)利用国有和省级地矿(冶金)等类在其所在省内拥有矿业权建立如同加拿大的Franco-Nevada Mining Corporation,和Euro-Nevada Mining Corporation等Royalty公司吸引投资进行勘探,公司可以按其年利润不超过5%提取收入
(13)按矿种建立国家级矿业总公司,如中国金矿公司和中国铜矿公司等类型进入国际矿业金融市场,发行股票等。
(14)邀请国际上知名矿业企业家到中国矿业公司任职或作为顾问。这类高层管理人员的开发和管理思路将有助于我国矿业发展走向世界。
参考文献
[1]Mining Finance Sourcebook 1995~1996
[2]Royalty Creation:A new financing alternative for mining companies;Presented by M.Craig Haase,etc
[3]A Critique of Valuation Methods for Exploration Properties and Undeveloped Mineral Re-sources;presented by:Ian S.Thompson and Derry,Michener
[4]“Mineral Resource/Reserve Classification:Categorles,Definitions,and Guidelines”,Ad Hoc Committee Report,September 1996

加拿大矿产资源评估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